数字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新能源汽车放宽准入门槛,已删除设计开发能力要求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0-08-02 浏览: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下称《决定》)进行了解读,将修改《决定》中部分内容,更加明确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方向。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主要修改三个方面内容。

2018年2月2日,中国总部设在南沙的小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常态化试运营的全场景无人驾驶车队在南沙正式上路。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在充分研究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准入规则》中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扩大了处罚范围,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添加了“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一点。同时,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决定》对《准入规定》的部分附件作出相应修改。

南方日报记者 拱千舒

分享到:

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数字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数字储能网:xxx(署名)”,除与数字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数字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数字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