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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监局:电化学、 压缩空气、飞轮等在内的新型储能均可为系统提供辅助服务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近日,华东能监局发布了《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个细则》),对多项辅助服务的补偿与考核进行了规定。包括电化学、 压缩空气、飞轮等在内的新型储能均可为系统提供辅助服务。参与形式即包括独立储能,也包括源侧及用户侧储能。

  原文如下:

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以及电力辅助服务管理,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要求,我局组织对《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开展了修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6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钱丰  13818906695

  电子邮箱:qianzi-30@163.com

  传真:021-63372330

  感谢参与和支持!

  附件(全文下载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附件1:《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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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储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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