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国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通知》明确总体要求:按照“创新引导、先行先试”的原则,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模,丰富车网互动应用场景,以城市为主体完善规模化、可持续的车网互动政策机制,以V2G项目为主体探索技术先进、模式清晰、可复制推广的商业模式,力争以市场化机制引导车网互动规模化发展。参与试点的地区应全面执行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力争年度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其中通过私人桩充电的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参与试点的V2G项目放电总功率原则上不低于500千瓦,年度放电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西部地区可适当降低。
《通知》从发挥电力市场的激励作用、完善价格与需求响应机制、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应用推广、促进V2G技术与模式协同创新、强化工作保障和有效引导等5方面提出重点任务。《通知》提出,逐步完善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规则,逐步形成模式清晰、发展稳定、具备推广条件的负荷聚合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加大电网企业保障力度,做好资源接入、入网检测、并网计量、调度运行、清分结算等服务。
在组织实施方面,《通知》明确,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城市不超过1个,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可适当放宽至2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取不少于5个发展基础好、政策力度大、带动效应强的城市及不少于50个V2G项目列入本次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