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3月12日,财政部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5〕35号),要求规范和加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财政部印发的《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90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
专项资金的分配,需结合清洁能源相关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可以采用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办法》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