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4月1日,中国南方电网发布《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制定2025年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整体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及关键问题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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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件,南方区域自2025年6月起执行现货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相关计划,推动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现货市场。
在参与市场的总体路径方面,新能源集中式以“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即“报量不报价”。分布式则是由聚合商聚合参与市场或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根据同类型电源市场价格结算。
具体目标是6月连续结算试运行前,确保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具备参与现货市场条件。其中,集中式在12月底前具备“报量报价”参与条件;分布式则是12月底前广东试点虚拟电厂以“报量报价”参与市场,其余分布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
集中式重点任务是分地区、分时间的推动现货系统模型对接完善和考核衔接,提升新能源相关系统及通道冗余性,加快开展地调现货对接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分布式重点任务是以报量不报价参与模式,推动分布式“四可”能力提升,以虚拟电厂聚合报量报价参与模式,推动实现聚合平台与电网对接打通,虚拟电厂具备“四可”条件。
其中,5月底前,分布式新能源具备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南方区域现货市场条件。暂不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项目,电量曲线按照电量数据拟合办法执行。
12月前,完成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规则修编,确保全网分布式新能源具备入市条件,全网完成分布式新能源“四可”能力提升目标要求。即:具备15分钟功率采集能力的分布式光伏占比达到50%(广东应达到60%),分布式光伏预测准确率达到80%(广东应达到85%),分布式光伏可调/可控率达到25%(广东应达到30%)。
此外,要完善新能源参与现货出清及系统调控衔接机制;提升可用功率数据质量,推动场站“可发超短期”预测曲线改造,准确反映新能源发电能力上限;推动新能源AGC与区域现货出清系统闭环联动;完成各省市场化新能源场站日前、日内出清出力下限调整;做好136号文出台后相关任务的衔接。
“报量报价”与“报量不报价”
报量报价是指新能源企业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同时申报发电量(报量)和愿意接受的电价(报价),通过竞价匹配供需形成交易价格。这样企业有主动定价权,企业可基于成本、市场供需预期自主定价,争取更高收益;同时要注意的是,风险与收益并存,若报价过高可能无法成交,但若市场出清价高于自身报价,可获取超额收益。适用于对市场预测能力较强、成本优势明显的新能源企业。
报量不报价是指新能源企业仅申报发电量(报量),不设定价格,直接接受市场统一出清价格(如节点边际电价或区域均价)。这样通过被动接受价格,电站收益取决于市场实时价格,避免定价决策风险。交易简单,降低了交易复杂度,适合市场经验不足或发电波动性大的企业。这样在市场整体价格稳定时收益可预期,但极端波动时可能承受收益损失。
新能源企业入市方式的选择逻辑
基于企业自身条件的选择。首先是看其成本竞争力,若企业边际成本显著低于市场平均价(如风光资源优质、技术先进),选择“报量报价”可通过主动报价扩大利润空间。反之,若成本较高,可优先选择“报量不报价”避免价格竞争压力。其次是企业的市场预测能力,如果企业具备精准负荷预测、电价预测能力的企业更适合“报量报价”;预测能力薄弱的企业可通过“报量不报价”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最后要看企业的风险偏好,“报量报价”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的企业(如资金充裕、有金融对冲工具);“报量不报价”适合风险厌恶型或现金流敏感型企业。
基于市场环境的选择。在电力现货市场成熟地区(如广东、山西),价格信号透明且波动可预期,可尝试“报量报价”;在试点初期或规则复杂地区,建议“报量不报价”逐步积累经验。同时,电力的供需形势对策略有较强的影响,电力紧缺时段(如夏季高峰)市场价高企,主动报价可能获取更高收益;供需宽松时,接受统一价格更稳妥。再看政策配套情况,若存在中长期合约、绿电溢价机制或辅助服务补偿,可结合“报量不报价”锁定基础收益,再通过其他市场补充收益。
基于技术特性的选择。风电、光伏等出力波动大的电源,若预测精度低,建议“报量不报价”减少偏差考核风险;若配套储能或灵活性资源,可尝试“报量报价”。如果场站位于电价节点高、输电约束少地区的项目,通过“报量报价”更易实现高收益;反之,受输电瓶颈限制的项目宜选择“报量不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