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其中,意见稿表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根据文件,拟将3~11月的午间时段设置为谷电时段。其中,11:30—12:00为低谷时段,12:00—14:00为深谷时段。
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6:1:0.4,而深谷浮动比例由原较平段电价下浮60%扩大到70%。
此外,在3-11月常态化设置午间深谷时段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政策: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为深谷时段。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jxfgwjgc@126.com,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