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南方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的通知》。通知表示,随着我省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煤电、气电机组逐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更多地发挥支撑调节作用。为推动我省煤电、气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精神,决定适当提高我省煤电、气电机组容量电价。
其中文件提出,广东省煤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165元(含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燃气机组按照机组类型分级: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配套气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165元;9E及以上的其他常规机组调整为每年每千瓦264元;6F及以下的其他常规机组调整为每年每千瓦330元;对于纳入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气电机组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396元。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