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10月30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文件明确,原则上每年10月开展新能源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电价的竞价工作。
竞价主体
2025年6月1日至竞价公告发布前,已全容量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的新能源项目。
竞价公告发布时未投产,但经项目业主自行评估,竞价周期内可以全容量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的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聚合商。该类主体聚合的分布式光伏应满足以上两项条件之一,现阶段分布式聚合商应具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资质。
竞价电量规模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风电、光伏电量规模,分别按照当年风电、光伏预计新增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确定。
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预计当年新增装机容量×同类型电源发电利用小时数×(1-同类型电源厂用电率)×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
其中,预计当年新增装机容量由湖南省能源局明确;风电、光伏项目发电利用小时数、厂用电率取湖南省同类型电源前三个完整自然年算术平均值;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根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计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当年消纳责任权重预计超额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适当减少,反之适当增加。
风电、集中式光伏单个项目竞价电量=装机容量(交流侧)×同类型电源发电利用小时数×(1-同类型电源厂用电率)×机制电量比例上限。
分布式光伏单个项目竞价电量=装机容量(交流侧)×同类型电源发电利用小时数×(1-同类型电源厂用电率)×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含自发自用电量)。
此外,为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设置申报充足率,申报充足率=∑该类型参与出清的竞价电量/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
竞价规则
原则上按照风电、光伏两种技术类型分别组织竞价,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
竞价上下限方面,竞价上限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竞价下限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因素确定。
执行期限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