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近日,内蒙古两个独立储能项目终止。
究其原因,内蒙古能源局收到关于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倒卖项目指标的举报。
经包头市发改委调查,该项目业主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出卖股份、变更投资主体的协议。
为此,包头发改委终止两个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总规模500MW/3GWh,内蒙古能源局收回相应的储能建设指标规模。
通过工商信息可见,两个项目公司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25年4月30日和6月4日,但均在6月份发生了两次股东变更,不过均属于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内部变更。
该项目被举报并终止,是因为已经完成的内部股东变更,还是因为其他已经签订股东变更协议但尚未工商变更的举报,不得而知。
根据内蒙的政策要求,对于纳入示范项目的独立储能电站投资主体,在补偿期内(10年)原则上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这几乎堵掉了项目投资主体变更的可能。
今年,独立储能风起,内蒙引领全国,2025年度0.35元/kWh的补贴政策更是全国领先,成为国内独立储能最为优质的区域,没有之一,也让各路开发方或投资方云集。
就在近日,内蒙还发布2026年度给予0.28元/kWh的补贴政策,独立储能项目质地有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毫无疑问,内蒙项目争夺之战将更加激烈。
在这个关键时点,对倒卖项目指标进行严惩,有点“杀一儆百”的意思,也让真正有实力和有能力的企业介入进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扰乱行业发展秩序。
就在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360号文“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或补贴政策势必普及。
可以预见,这个内蒙案例将“震慑”全国。
这也将对独立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尤其是对投资方即资本金投资主体,大家将更加趋于谨慎和合规。
本公众号在10月29日曾发表《独立储能的最后一个堵点》,其中主要结论就是当前独立储能仍然缺少足够投资方,尤其是资本金。
对项目路条倒卖的“狙击”,势必加剧这个状态。
一旦倒卖路条被狙击,没有资本实力或者资本整合能力的企业不敢去“拿项目”,而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方必须工作“前置”,自己去“拿项目”或者合作去“拿项目”。
这个过程将淘汰大量的潜在玩家。
未来,主流方式或许是,有项目能力的开发方与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方事先达成“战略合作意向”,通过成立合资项目公司或者成立合资开发基金的方式去联合开发和投资,甚至从一开始就直接由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方控股(持有型),也解决了后续资产交易的烦恼。
这或许是最良性的发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