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1月20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2026年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管理的通知。提出,鼓励已建成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4小时及以上时长标准实施改造,在不改变原有项目功率的前提下暂不纳入建设清单管理。
电化学储能项目电网接入意见有效期1年,逾期未并网自动废止,电网间隔等资源同步收回。清单内项目在接入意见到期前2个月内可办理复核延期,延期后再次到期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复核。

文件提出,加快建立项目清单,各地市、宁东对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纳入年度建设清单项目须具备在一年内接入电网的条件。原则上2025年12月23日前已实质性开工项目,获得专项债支持且已取得电网接入意见项目全部纳入清单。纳入年度建设清单的项目须在清单公布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
坚决杜绝项目倒卖行为。项目建成并网前,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项目开发权,严禁变更开发主体和股权,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于违反要求的项目开发主体取消其后续纳入清单资格。已备案的电源侧储能项目原则上暂不允许转为电网侧储能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