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按风电和光伏两类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本次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141.66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122.24亿千瓦时,光伏19.42亿千瓦时。
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当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予以缩减,直至满足最低要求。
机制电价申报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保留三位小数,含增值税),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均为0.36元/千瓦时,竞价申报下限为0.15元/千瓦时。
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本次竞价周期内新能源增量项目存在已成交中长期交易电量、绿电电量的,不相应调减其申报电量上限。
同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西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竞价申报主体范围包括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
参与本次竞价申报主体为满足上述条件、已完成竞价登记并审核通过的新能源项目,按风电和光伏两类分别组织竞价申报、价格出清。新能源项目与竞价代理商确认委托代理关系后,由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
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风电竞价申报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09:00至10:00。
(二)光伏竞价申报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09:00至11:00。
(三)竞价过程中,已提交、未提交、撤回等状态及申报信息均可通过竞价平台查询,请各竞价主体在竞价过程中查询并确认自身申报情况,以申报时间截止前最后一次有效申报作为最终申报,逾期不可修改及提交。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企业: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91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
(二)组织分类。按风电和光伏两类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本次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141.66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122.24亿千瓦时,光伏19.42亿千瓦时。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当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予以缩减,直至满足最低要求。
(三)可申报电量上限。单个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暂定不超过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申报机制电量比例应为1%的整数倍,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保留三位小数),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计算公式如下:
1.集中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1831小时×(1-厂用电率2.76%)×80%。
2.分散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1831小时×(1-厂用电率2.76%)×80%(含自发自用电量)。
3.集中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963小时×(1-厂用电率1.95%)×80%。
4.分布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963小时×(1-厂用电率1.95%)×80%(含自发自用电量)。
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结算时扣除自发自用电量,即“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实际结算机制电量=竞得机制电量-自发自用电量。
(四)竞价申报价格上下限。机制电价申报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保留三位小数,含增值税),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均为0.36元/千瓦时,竞价申报下限为0.15元/千瓦时。
(五)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三、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6年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能电力〔2025〕513号)相关内容的衔接,本次竞价周期内新能源增量项目存在已成交中长期交易电量、绿电电量的,不相应调减其申报电量上限。
(二)新能源项目主体自愿参与竞价,其中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可自主参与竞价,也可委托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代理商应为每个代理项目单独填报信息。新能源项目与代理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18:00前。代理商应具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资质。
(三)各竞价主体要严格遵守竞价细则及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滥用市场力、使用第三方外挂软件等方式扰乱竞价秩序。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竞价最终结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另行公布。
(五)请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要求发布竞价公告,明确竞价流程、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遇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竞价监督电话:0771—2328682(工作日)。
竞价监督邮箱:spjgc@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1月27日
广西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6〕52号)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申报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
(二)申报主体要求。参与本次竞价申报主体为满足上述条件、已完成竞价登记并审核通过的新能源项目,按风电和光伏两类分别组织竞价申报、价格出清。新能源项目与竞价代理商确认委托代理关系后,由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
二、竞价申报平台
本次竞价申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操作,竞价主体可通过登录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广西)(网址:https://pm.gx.csg.cn/#/door/home)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路径: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广西)-增量新能源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风电竞价申报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09:00至10:00。
(二)光伏竞价申报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09:00至11:00。
(三)竞价过程中,已提交、未提交、撤回等状态及申报信息均可通过竞价平台查询,请各竞价主体在竞价过程中查询并确认自身申报情况,以申报时间截止前最后一次有效申报作为最终申报,逾期不可修改及提交。
四、竞价价格出清
竞价申报时间截止后,根据相关规定竞价平台自动完成价格出清。
五、公示竞价结果
竞价价格出清结束后,竞价平台公示出清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等信息,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公布竞价结果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能源局发布竞价正式结果。
七、咨询服务
为确保竞价工作顺利开展,竞价工作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通过电话方式、邮箱为各竞价主体提供申报咨询服务。对于竞价申报咨询相关问题,建议优先通过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书面形式整理后发送至咨询邮箱。
竞价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0771-2550000,邮箱:gxdljyzx@gx.csg.cn。竞价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仅适用于广西2025-2026年广西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工作,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6〕52号)。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交易操作手册(另附)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1月28日
附件:2025-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交易操作手册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