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1月30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2027年,建成5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争取建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园区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园区零碳化技术路径明确、规划体系健全、商业模式成熟、管理规范完善,零碳园区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和有力增长点,为全省碳中和目标实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文件明确,有序推动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绿电聚合、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新型绿色电力供应模式,提高省内绿电消费比重。鼓励园区和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分布式风光电站、微型电网和新型储能系统,提高绿电自发自用比例。鼓励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深度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积极建设绿电直供基础设施,以高比例绿电打造区域产业转移低碳承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