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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储能政策:20余省市“十五五”规划及重点储能项目清单落地 山西湖北等装机目标超10GW

作者:王虎斌 来源:中国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


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6年4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88项,国家层面发布8项,涉及监督管理、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

地方层面发布了80项储能相关政策。4月发展规划类政策最多,共44项,20余省市“十五五”规划及重点项目清单陆续落地,明确了未来五年储能的装机目标,例如,山西省明确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湖北省规划到2030年储能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吉林省设定目标为不低于300万千瓦;山东省淄博市则规划到2030年储能装机突破300万千瓦。

此外,各省通过发布重点项目清单加速项目落地。例如,河北省发布第一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包含29个储能项目,总规模达3.42GW/8.9GWh;河南省公布的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中包含25个储能项目,技术路线涵盖磷酸铁锂与压缩空气储能;内蒙古奈曼旗与宁夏多地(固原、宁东、石嘴山)亦相继发布了大规模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建设清单。

用户侧政策成为第二大热点,发布的政策高达16项,主要集中在绿电直连、零碳园区和虚拟电厂三个细分领域,反映出政策对新能源就近消纳和用能成本优化的重视。

绿电直连方面,新疆发布了第一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4个项目,合计630MW),覆盖多晶硅、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江西、海南、安徽等省份也密集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运行模式及负荷率标准。零碳园区建设方面,甘肃(酒泉、张掖等4个园区)、福建(5个园区)、吉林等地纷纷公布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或方案,明确要求园区推广高比例绿电直供,并科学配置新型储能以提升自主平衡能力。虚拟电厂方面,安徽发布了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江苏在负荷响应能力建设中也明确鼓励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参与响应。

参与电力市场类有5项政策出台,四川、重庆、西藏等地修订或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明确独立储能在放电时视为发电企业,充电时视为电力用户,可自主参与交易。

此外,储能容量补偿机制落地:四川正式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将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标准明确为350元/兆瓦时。辽宁省和青海省则针对发电侧(含独立储能)发布了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稿,为储能提供了固定的容量收益预期。

补贴政策方面,上海浦东新区发布政策,对采用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先进技术的新型储能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30%、最高500万元的补贴[citation:12]。山东青岛和四川成都则分别提出引导算电协同(绿电直连)和对V2G(车网互动)试点项目给予放电补贴。

项目建设与管理方面,4月政策释放了明确的监管收紧信号。山东省发布通知,明确任何单位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这标志着新能源开发正式进入无强制配储的市场化新阶段。广东省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对储能电站选址(如禁止在人员密集区、高层建筑内建设锂电厂房)提出了严苛的安全要求。陕西省和河北省则对独立储能项目的并网时限和清单管理提出严格要求,对逾期未建成的项目将取消资格或容量电价补偿,坚决杜绝“备而不建”。

国家政策

4月3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2027年度重大研发攻关需求建议的函》。文件明确,2027年度重大研发攻关需求建议拟聚焦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调控、多元用户供需互动用电与能效提升、电网柔性互联与安全运行、智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等四大方向,征集37个攻关任务需求。其中涉及储能相关攻关任务包括分布式多元储能运行控制、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智能调度协同控制技术、高K值/高储能密度/高效率储能电介质材料等。

4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河北省、吉林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工作内容在节能降碳任务落实方面、自然垄断环节规范运营方面、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秩序方面、电力基础设施运营和用电营商环境方面开展。

4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文件显示,针对储能电站,并入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后,如果不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低电压穿越能力、高电压穿越能力、电压控制能力、动态无功支撑能力和频率运行适应性,或未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将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投入运行,或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完成并网试验,均被判定为存在重大隐患而面临整改和重罚。

4月13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协同开展中央质量、食品安全考核,配合做好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民用爆炸物品、无线电发射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检查,强化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26–2028 年)》通知,组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网企业、用户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协同联动,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建设对供电质量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推进解决电压暂降等重点问题,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4月17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2026年版)》。其中,围绕汽车、工程机械、机床、轴承、风电装备、氢能装备、光伏、锂电池、家用电器;包装、洗涤用品、纺织、生物制造、甲醇、轮胎等行业,针对绿色设计重点方向,开发技术先进、经济可行、供需适配的绿色设计解决方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设计解决方案典型示例。

4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

4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提出,“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制定“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实现203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65%以上、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等目标,实现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地方政策

发展规划


4月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6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持续推进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提升供电保障和系统承载能力,满足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接入和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鼓励在配网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等调节资源,增强配电网自平衡能力。

4月2日,西安市发改委发布《西安市储能电站、综合能源服务站和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蓝皮书(2026-2030年)》,文件指出,至2030年,力争全市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21座,建设用户侧储能电站25座以上,总装机量达到1000兆瓦。鼓励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用户结合自身用能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用户侧储能电站,实现削峰填谷、降低用能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初步形成与电网发展相协调、与新能源消纳相匹配的新型储能体系。

4月2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此次公布的项目中,包含25个储能项目,涵盖源网荷储、独立储能、新能源配储、光储充等多种应用形式。除磷酸铁锂技术外,也有多个采用压缩空气储能技术的项目入选。从项目的阶段来看,有竣工类项目、续建项目,以及开工项目。公开的信息中,部分项目明确了装机规模,规模总计1.3GW/3.8GWh。

4月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6年第一批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清单共包含新开工、续建、拟建成、前期项目共889个。其中储能电站项目29个,总规模为3.42GW/8.9GWh。从项目所在地来看,石家庄市项目数量及规模均最多,共10个项目,规模为1.3GW/3.6GWh;秦皇岛市、邢台市数量较少,仅有1个,但单个项目规模较大,均为200MW/800MWh。

4月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的公告》。公告确定了首批入库项目1402个,将其中889个非省重点建设项目予以公布(513个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已公布)。其中包括秦皇岛市山海关工业园区100MW混合型虚拟电厂试点项目,以及28个储能项目,总规模3.92GW/12.64GWh+。

4月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清洁能源领域。推动“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加快风电、光伏、光热、氢能、储能装备和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场景建设。规划推动一批绿电直连场景项目,推广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

4月9日,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政府发布《2026年奈曼旗计划实施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名录》。名录共公示了61个重点项目,计划实施金额超5000万元。包含7个储能相关项目,总规模近1.26GW/7.53GWh,总投资196.95亿元。

4月10日,张掖市发改委发布《张掖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文件指出,加快布局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坚持“电源侧规模化、电网侧专业化、用户侧多元化”发展方向,加快推进“风光储”“光储充”等新型储能电站落地。推广示范电化学储能、压缩气体储能、重力储能、氢储能、飞轮储能、光热储能等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助推建设河西走廊新型储能示范带。

4月10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开发,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推动新能源与交通、建筑、工业等领域集成发展。统筹电源开发和送出通道利用,实现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提升能源清洁利用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鼓励金融、冶炼等不可中断供电负荷通过配置新型储能满足负荷要求,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和微电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

4月13日,无锡市发改委发布《无锡市电力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其中提到,推动储能应用与电网协同发展,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对分布式储能设施开展平台聚合,鼓励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新业态发展。规划依托变电站空余场地或退役站址建设储能系统,扩充“源网荷储”系统规模,发挥储能在事故应急响应、促进新能源消纳、提高系统综合能效等方面的作用。

4月13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正式发布。纲要提出了储能发展目标:建成投产1000万千瓦装机规模的新型储能项目。在储能技术方面,并行推动多技术路线创新,加快锂电储能性能进阶,加速钠电研发与全钒液流电池规模化落地,开展高安全固态电池研发。聚焦新能源消纳利用和保供需求,科学引导储能项目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各环节的配置,全面提升储能系统的集成效能与可靠性。

4月1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建设那曲河江达水电站。依托重大水电工程和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培育水电、风电、光热、储能以及输变电等装备制造业和后端服务产业,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4月14日,《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并印发。文件提出,要协同推进清洁能源高比例消纳,稳步推动抽水蓄能、压缩空气、电化学等储能设施规模发展,配套建设烟威输变电、沿海核电送出等特高压工程,强化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4月1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运行高效的电网侧储能设施。鼓励建设钠离子电池、钒液流电池、飞轮、熔盐等具备构网型能力的新型储能项目,增强对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主动支撑。

4月15日,甘肃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指出,布局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聚焦长时储能、安全高效储能等方向,推动钒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锌基水系电池等技术路线研发、中试和示范应用,促进储能装备与关键材料协同发展。统筹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建设,支持园区级储能电站、数据中心配套储能和构网型独立储能等项目,探索共享储能、独立储能等新业态,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

4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场景培育开放应用推动新质生产力突破发展的行动方案》。文件提出,探索打造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绿电制氢、多元储能、海上漂浮式风电、钙钛矿电池组件等新技术应用场景,开展微电网、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能源电力新场景,建设渤海湾未来科技动力产业城,打造“核暖入青”“核暖入威”等长距离核能供热场景,探索“海洋能源+海洋牧场”新场景。

4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我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本通知适用于服务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作为新能源项目配套建设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鼓励新能源配建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在满足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相关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的前提下,转为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提高设备利用效率,转型项目不纳入后续容量电价补偿范围。4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持续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推动投资稳定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力争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建成投产,布局一批50万千瓦以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年度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推动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推动浑源、垣曲、垣曲二期、蒲县4个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新增新型储能200万千瓦以上。

4月16日,《中共始兴县委关于制定始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文件提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韶关打造“西电东输”重要枢纽城市为契机,布局建设碳悦新能源等一批独立储能、新型储能项目,实施始兴500KV输变电站、始兴电网智能化改造升级工程,提升配电网供电能力。推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网络。

4月16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文件指出,发挥先进内燃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光伏材料与电池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电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平台等高校院所优势,打造氢能“制储运加用”生态体系,布局大规模先进压缩空气系统、先进显热储热技术等前沿长时储能技术,加快高性能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储能技术产业化进程,推动飞轮储能、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储能等技术示范应用。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统筹布局20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发展虚拟电厂,增强新能源及多元负荷配置能力。

4月17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中山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布局储能产业,发展“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业态。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创新物流配送、城市空中交通、观光娱乐等应用场景,在翠亨新区建设医疗应急物资低空配送中心,打造低空智造特色产业体系。推动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加大对中山发展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马鞍岛引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产业项目。

4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鲁北风光储输一体化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加快鲁西平原陆上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发展压缩空气、电化学等储能设施,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集约高效建设鲁西煤炭基地。加快天然气跨省干线通道建设,积极推进地下储气库扩容。

4月2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建设新能源产业创新之城,大力发展高性能动力电池、新型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推动关键材料、芯片和精密部件研发应用,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力争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培育1家千亿级、1家五百亿级制造业龙头企业。发展高性能动力电池、新型储能、新一代光伏等领域,加快储能变流器、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技术突破,推动集装箱式预制舱等储能系统集成,提供定制化储能综合解决方案。

4月2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提出,围绕促进新能源消纳型储能、电力保障型储能和电网支撑型储能等方面,着力构建规模化、多元化的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体系。优化电力系统储备能力。统筹系统需求、电源结构、系统调节能力,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科学布局新型储能项目,合理安排储能建设规模和时序。大力推进大规模集中式储能建设,推动液流电池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构网型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协同发展。鼓励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算力设施、充换电站、通信机房、交通枢纽等场区建设用户侧储能。到2030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4月20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统筹推进源网荷储多场景应用,拓展新型储能在电源协同运行与电网稳定支撑等领域应用,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持新型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发展,加快推进鹤岗东山区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落地建设。

4月21日,忠县人民政府印发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提出,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加快推进共享储能电站建成投用。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纳入全市规划。支持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兴需求侧管理模式发展,积极开展能源综合梯级运用。

4月2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指出,推进石滩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储能项目建设,稳步实施红光综合能源站、新型独立储能等项目,推进虎啸、白马山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推动成品油储运设施提质扩能,实施加油(气)站、配气站、醇基燃料分装站、生物天然气站等项目,提升成品油仓储和保供能力。推动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融合发展。

4月2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提出,增强储能调峰能力,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负荷侧新型储能,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39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加快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建设运行,统筹建设风光发电基地、煤电配套电源、储能项目和外送电通道。探索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综合能源岛,促进多能互补、梯级利用。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煤电+新能源+储能”实时数据交互与协同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

4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指出,坚持多维度一体开发、上下游协同发展,培育新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鼓励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一体化调用,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加快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应用,合理布局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新型储能,推进关键电网节点构网型储能和园区公共储能电站建设。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稳步提升长时储能规模。

4月2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印发《乌兰察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提到,立足风、光资源禀赋,加速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拓展绿电直连应用,加快发展多元储能,强化源网荷储协同,推动能源开发向“生产+应用+创新”升级,构建高比例消纳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夯实绿电稳定安全供应基础。

4月2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发展目标提到,到2030年,全省能源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十五五”期间,重点在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和智慧能源装备领域,建成10个以上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各类能源装备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2%以上;能源装备制造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其中以清洁能源装备为主导,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

4页23日,山东聊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拟推荐申报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库项目的公示》,共推荐3个项目,项目总规模为1.3GW/4.8GWh,项目总投资59.72亿元。三个项目分别为华能聊城热电厂100MW/400MWH构网型储能示范项目、聊城东昌府区源网荷储能源安全保障1GW/4GWh储能项目、聊城市茌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镇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其中规模最大的为聊城东昌府区源网荷储能源安全保障储能项目。项目开工时间均为今年,计划建成时间最晚在2027年5月。

4月23日,宁夏固原市发改委公示了《2026年度第二批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固原市为宁夏畅弘电力有限公司清水河1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拟接入清水河330变电站。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畅弘电力有限公司,系湖南镕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项目总投资5.2亿元,折合投资单价约为1.30元/Wh。

4月23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文件指出,到2030年,储能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加快电力调节性资源建设,在电网关键节点、新能源富集地区、重要负荷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电站,鼓励用户侧储能建设。

4月24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26年度第二批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宁东2个项目,分别为宁夏翔腾二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宁夏翔腾三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项目规模均为500MW/2GWh,总投资21亿元,折合投资单价约1.05元/Wh。

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纲要提出,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更大规模平稳发展陆上风电和陆上光伏,加快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有序推动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发展。稳妥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

4月27日,宁夏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石嘴山市2026年度第二批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清单包含1个项目,名称宁夏平罗县聚合新能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总投资4.05亿元,建设单位为聚合新能(平罗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月27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依托工业副产氢和区域协同优势,打造“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构建氢能产业生态,争取成为成渝氢走廊的重要节点。重点布局新型储能系统集成和核心装备研发制造,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多场景应用模式。

4月27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印发《奉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强化储能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等多元储能发展。全力推进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谋划抽水蓄能二期项目,科学布局中小型抽蓄电站,形成梯级开发、相互补充的“抽蓄矩阵”。推进电化学储能规模化应用,结合风电、光伏项目,布局建设共享储能电站,优先在七曜山风电基地、白帝汾河光伏基地、新民永乐光伏基地配套储能设施。

4月27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统筹多能互补一体化开发,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推进风光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以新型储能为核心调节枢纽,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试点,打造“源网荷储”智慧协同的区域能源网络,构建“清洁能源开发+共享储能建设+上下游产业链完善+消纳配套项目”产业体系。

4月27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遴选的通知》,启动储能项目遴选。通知详细规定了各市(区)的基础规模,各地新增储能规模总计320万千瓦(3.2GW)。其中,申报项目要求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100MW),应取得项目业主(集团)的投资决策文件、土地等关键要素保障、电力公司接网批复意见。

4月28日,宁夏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自治区第二批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有关结果的公示》,清单项目共7个,总规模1.2GW/4GWh,总投资39.36亿元。

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提到,持续做强电化学储能产业链,加强固态电池多元技术路线布局,推动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多元储能技术路线应用。

4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提到,大力发展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锂电池储能电站,探索布局钠电池储能电站、飞轮储能电站等新型储能电站,打造“台区储能”“园区储能”等项目,鼓励发展工商业储能。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2%,储能装机容量突破300万千瓦。

用户侧


4月1日,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就《民乐县2026年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建设方案,民乐县将在2026年启动省级零碳园区创建申报,省级零碳园区验收通过后积极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结合园区实际,构建“申报-建设-验收-升级”全链条目标体系,分阶段推进省级、国家级零碳园区创建工作。

4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明确组织申报绿电直连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表示,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申报条件,依据《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认真详尽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完整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应支撑性文件报送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进行初审。

4月3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平均负荷率标准及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平均负荷率标准。海南省就近消纳项目输配电费核算平均负荷率标准统一核定为40.93%。本通知适用于经海南省能源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近消纳项目准入条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需满足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的核心要求,具备清晰的物理界面、安全责任界面和完善的分表计量条件。

4月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疆第一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4个绿电直连项目正式获批,标志着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获批的4个绿电直连项目: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塔里木油田阿克苏沙雅县富满区块绿电直连项目、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4个项目合计新能源装机63万千瓦(630MW),均为并网型项目,应用场景覆盖多晶硅、煤化工、油气、石化等行业。

4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开发利用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推广以高比例绿电直供为主的供电模式,园区内符合条件的负荷优先采取绿电直连、公网绿电专变等模式满足电力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增量配电网,科学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不断提升绿电就近消纳与自主平衡能力。

4月7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发布。经园区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确定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4个园区,分别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园)、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中园)、武威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园中园)、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中园)。

4月8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通知明确鼓励用户侧储能、非工空调、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微电网等优质负荷资源,通过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以直接控制方式参与快速响应,实现与电网的智能互动。支持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整合分散的用户侧资源,以聚合体形式统一接入、统一响应,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专业运营水平。鼓励大型工业用户,根据自身负荷特性与调节能力,以直接控制方式或自主响应方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形成可监测、可验证、可控制的快速响应能力。

4月1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关于结算,运营商及被聚合用户的费用结算原则上以电网企业计量装置数据为计量依据,按照相关电力政策文件及交易规则以被聚合用户户号为单元进行计量(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分别计量)、监测、结算。

4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印发《数字青岛2026年行动方案》,文件明确提出:引导算电协同,积极开展算力基础设施“绿电直连”“源网荷储”等绿色低碳试点。另外在融合基础设施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区(市)统筹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工程,加快智能电网、微电网和虚拟电厂等建设,打造源网荷储示范项目,新建充电桩4万个。

4月14日,湖南省工信厅印发《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工业碳减排是指工业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新能源应用和低碳原料替代、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进绿色制造、发展循环经济、创新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实施数字化协同转型等降碳措施,实现碳减排目标的行为。而在附件《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指标体系》节能降碳方面,明确提出推进微电网建设,开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消纳可再生能源等,每项计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4月15日,江西省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通过配置储能等措施保证合理的利用率,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

4月17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青海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文件提出,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发展光热及多元新型储能,指导企业合理布局储能项目。鼓励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力争实现园区新增能源消费以清洁能源全覆盖。持续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使用刚性约束。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完善需求响应机制,提升园区电网调节能力。加快推进园区电气化改造,通过“以电代煤”“以电代气”等方式替代化石燃料。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光热、工业余热等资源,实现园区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

4月20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福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5个园区入选,均为“园中园”形式申报。其中,福州市入选3个园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产业园,建设周期2025~2030年。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建设周期2025~2029年。连江可门申远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园,建设周期2025~2028年。莆田市、南平市分别有1个园区入选,分别为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 (东峤工业园),建设周期2025~2030年。福建南平工业园区,建设周期2025~2028年。

4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聚焦支点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降低用能成本。进一步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鼓励中长期合同双方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政策,鼓励企业应用可再生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

4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鼓励企业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就地就近建设光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高绿电使用比例。

4月29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电力需求响应及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需求响应采用“集中竞价,边际出清”模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申报容量优先”原则开展出清,削峰最高限价4.8元/千瓦时,填谷最高限价0.32元/千瓦时。

参与电力市场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两个细则”),并于 5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其中,《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明确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均可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其中明确独立储能自主参与中长期电能量等交易时,在放电时段按发电企业身份参与交易,在充电时段按电力用户身份参与交易。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4月1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2025年发布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文件明确:独立储能在放电时段按发电企业身份、充电时段按电力用户身份参与交易;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在上网时段按发电企业身份、下网时段按电力用户身份参与交易。价格机制方面,除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外,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应当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4月24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其中修订稿指出,任何单位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6月1日及以后投产风电、光伏发电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修订稿表示,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以及一般工商业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2026年6月1日(含)以后投产的户用非自然人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4月28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实施细则(试行3.0版)》的通知,提出经营主体可通过由电力交易机构组织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形成电力中长期交易分时电量、电价合同。

项目管理


4月7日,甘肃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包括加强市级规划引导、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优化项目备案管理、做好接网调度服务四大方面。其中,优化项目备案管理明确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备案管理工作,切实防止“盲目备案”“备而不建”“倒买倒卖”等情况发生。鼓励新能源电站配建新型储能,提高可靠出力水平。

4 月 9 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两个细则”),并于 5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文件明确,并网主体不再局限于传统发电企业,新增独立新型储能(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容量≥10MW/20MWh)、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含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容量≥5MW,调节持续≥1 小时),覆盖发电侧、负荷侧、储能侧全链条。

4月10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2026年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的通知》,本次申报项目须确保于2026年6月30日前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电网侧独立储能。对列入清单2026年底前并网的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并享受容量电价政策。对列入清单未能按期并网(2026年12月31日前)的项目,取消项目2026~2027年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及容量清单的资格。

4月2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文件指出,电化学储能电站选址要求:不应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或具有粉尘、腐蚀性气体场所,不应设置在重要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锂离子电池厂房不应建设在地下、半地下、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或人员密集区。

4月30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电网侧独立储能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外项目不得给予容量电价。文件显示,河北省发改委同电网公司结合电源装机、电网架构、调节能力建设和新能源消纳需要,按年度制定独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提出推荐接入站点,统一组织开展独立储能项目申报。纳入建设计划的独立储能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严禁调整技术路线和建设规模,严禁跨县域变更建设地点。

补贴政策


4月3日,广东省惠州市科技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针对十个重点领域研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中人工智能、新材料、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三个专题为重大项目,共立5项,单个项目定额资助2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分两期拨付至项目牵头单位统筹用于项目整体研发推进,第一期在项目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第二期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拨付。

4月13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煤矿储能应急电源建设和供电系统防雷改造项目奖补的通知》,其中,煤矿储能应急电源建设项目。对完成储能应急电源建设项目的煤矿进行财政奖补,单个煤矿奖补不超过建设储能应急电源项目投入资金的30%、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月27日,四川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成都市V2G试点示范项目2025年度放电补贴申报的通知》,申报项目范围及支持标准明确,已纳入国家V2G试点示范项目:成都“两区三中心”智能车网互动试点项目、“交能融合”虚拟电厂有序调控规模化车网互动试点项目、城市“移动充电宝”车网互动试点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元/千瓦时的放电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每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多个项目的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技术创新

4月14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2026年工作要点》,《要点》提及2026年要深化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攻关。持续推动氢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速储能技术进步,推动多元化储能技术突破及验证。推动合成生物制造关键技术研发。推动AI赋能先进能源领域科技创新。

4月17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拟推荐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公示》,共有8个项目进入拟推荐项目清单。其中包括吉瓦级场景适配的高效高安全全液冷构网型储能变流器,用户单位名称为青海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制单位名称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大学、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依托工程为中车德令哈构网型、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4月22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海南省申报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荐名单的公示,经筛选审查,共拟推荐7个项目参与申报。其中储能相关项目有海南儋州市川承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川承储能500kW/2000kWh全钒液流储能设备”。

4月13日,四川省能监办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关于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补偿标准为400(元/兆瓦时),正式印发文件中则明确因系统调峰需求下达调度计划(含调度指令)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进入充电状态时,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350(元/兆瓦时)。

容量补偿

4月21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提出,对全省合规在运公用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未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且不含新能源补贴的光热发电,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且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进行容量补偿。

4月22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及配套政策意见,执行期暂定一年。《通知》明确,该机制自2027年1月1日正式执行,执行期限1年。本次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纳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清单管理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及省间外购电(目前暂仅考虑直流通道送电方式)。

容量电价

4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有关电价政策的具体收费标准。该通知所指的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是指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宁夏电网连接,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的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智能微电网、跨用地红线接入的分布式新能源等新能源专线供电项目。

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4月13日,四川省能监办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关于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补偿标准为400(元/兆瓦时),正式印发文件中则明确因系统调峰需求下达调度计划(含调度指令)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进入充电状态时,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350(元/兆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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