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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6年6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73项,国家层面发布4项。“十五五”能源规划重磅定调,储能首次锁定3亿千瓦国家级目。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全文14次提及储能,20万亿投资蓝图出炉,成为本月能源领域最重磅的政策事件。政策明确,新型储能2030年目标3亿千瓦,虚拟电厂调节能力5000万千瓦,算电协同首次写入规划。储能从“配套选项”升级为“核心支柱”,行业发展空间首次有了国家级的量化锚点。此外,工信部发布《关于2025年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入选名单的公示》,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AI平台、储充换一体化等项目入选,具有示范意义。
地方层面,全国各地密集出台了69项储能相关政策,其中广东全省出台相关政策11项,侧重应用端,包括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开发区绿电直供、充电设施配储、人工智能与算电协同等,珠海还出台明确的储能设备购置补贴。
内蒙古各地出台8台政策,其中项目优选公告最密集,规模多为200MW/800MWh或以上,且明确要求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长时储能技术路线。山西全省共发布7项政策,政策覆盖最全面,从项目管理(开工/并网时限)、零碳园区、分布式储能配建,到“人工智能+能源”场景、吕梁风光项目配储等,制度建设与项目推进并重。辽宁全省也出台了多项政策,不仅出台了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以及明确提出聚焦全钒液流电池产业,省级统筹1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沈抚、阜新、本溪等地还发布了新型储能项目遴选结果公示。此外,新疆、四川、陕西、山东、湖南等地也出台了多项储能政策。
从类型分类来看,6月发布的储能政策中,发展规划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共34项。这类政策以“十五五”规划纲要、项目名单/优选公告、产业规划为主,反映各地正密集将储能纳入中长期布局。
用户侧共出台8项相关政策,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聚焦储能在园区、建筑、绿电直连等终端用户侧的应用。其中绿电直连3 项、零碳园区2 项、需求响应1 项、虚拟电厂1 项、分布式光伏配储1项。
参与电力市场政策5项,北京、江西、四川、河南、陕西等地区各出台了相关政策,含电力现货、中长期交易等市场化机制。
新能源配储4项,湖北发布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共59个,58个项目配置储能,配储比例36%-100%,总规模约2.6GW/5.3GWh。广东出台存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政策,竞争性配置评分规则中明确,鼓励配置储能。山西吕梁披露新能源项目表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表,总规模超7GW。3个项目明确配储,配储总规模350MW/700MWh。
项目管理类政策4项,强化全周期监管,防止“圈而不建”。山西新型储能项目管理通知规定,入库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并网,可延期一次但有时限要求,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为开工标志。海南则要求电网侧独立储能动态清单管理,18个月内建成投运,投运前不得变更投资主体。新疆和布克赛尔县清退75MW/300MWh长期停滞项目,要求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
补贴类政策4项,分布四川、北京通州、厦门、珠海,均为项目建设一次性固投补助。四川高额补贴钒液流、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北京通州属于新能源利用补助,广东珠海实施技改补贴,福建厦门开展微电网补助。
此外,全国各地还出台了技术创新、容量补偿、充储换基础设施建设、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

6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表明,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虚拟电厂理论调节能力超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超1900万千瓦。新能源就近消纳方式不断创新,全国共有84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
6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2026—2028)》。其中针对煤电行业,明确提出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力争降低20%以上。
6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2025年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入选名单的公示》,共计286个典型案例入选,其中,能源、电力领域有入选的项目有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面向锂电产线的多智能体协同决策平台应用实践;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AI智慧运营平台应用;北京飓合科技有限公司,电力交易辅助决策智能系统;山东大学的金属矿山智慧开采与储能一体化大模型应用;四川航电微能源有限公司,储充换一体化路侧特色补能网络实践入选。
6月2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文件明确提出:优化储能建设和调用。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力发展长时储能,鼓励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发展,拓展新型储能在电源协同运行、电网稳定支撑及微电网、虚拟电厂等领域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调控方式创新,合理提升利用水平。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达到3亿千瓦。
地方政策
发展规划

6月2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共有274个项目,装机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118个,装机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156个,装机982.935万千瓦。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全省16个州(市)。文件还提出,有序推动绿电直连、源网荷储等就近就地消纳新模式及绿电制氢(氨醇)等非电利用新业态,促进新能源与产业融合集成发展。科学优化调节能力规模、布局,加强调节能力建设。
6月2日,山西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零碳园区专项规划(2026-2030年)》。规划提出,重点推动风光水火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零碳能源体系。以宁德时代年产80GWh磷酸铁锂电池项目为龙头,构建覆盖“上游关键材料—中游电池制造—下游系统集成—末端回收再生”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打造全球领先的商用车电池与储能产业集群。
6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工信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促进人工智能服务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快供电储能技术迭代。鼓励企业开展3000W以上高功率服务器电源、钛金/超钛金服务器电源、浸没式液冷服务器电源、固态变压器(SST)等高端产品研发与量产。支持企业研发用于800VHVDC整流模块和DC/DC转换的碳化硅(SiC)MOSFET、氮化镓(GaN)器件与模块。支持企业研发超高倍率、循环寿命超万次的储能电芯,加强系统级集成能力,打造“光伏+储能+智算”一体化绿色示范项目。
6月8日,湖南邵阳县人民政府印发《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以长阳铺新能源产业园为“主阵地”,重点发展储能电池材料及电池相关的配件、高能硅胶铅酸储能蓄电池、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等,引进储能电源装置,申报新能源、新能源材料研发中心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新型环保起动型蓄电池和牵引电池的扩产扩能。
6月9日,广西南宁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江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布局发展新能源产业。以未来产业园为载体,聚焦高安全、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的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研发制造,着力培育从原材料、电芯到系统集成的本地化产业链,推进锂电池生产、PACK、储能产业稳步发展,提升产业规模与竞争力。积极开拓以氢能及新型储能源为主的新能源“新赛道”,主动融入广西“氢能交通立体走廊”建设,推动集制造与应用于一体的新能源装备加快发展。
6月10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加快传统锂电池、固态半固态电池正极、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技术突破,积极布局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新一代储能技术的关键材料,补齐锂电池电芯等短板环节,加强金属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领域技术装备攻关。着力提升大容量储能系统、智能电网装备、高效变流设备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规模化应用。
6月11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印发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推动算力、新材料等产业与新能源开发协同布局、集群发展,拓展新能源非电应用,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新能源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到“十五五”末,新能源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到“十五五”末,力争全市储能规模达到630万千瓦。支持各县(市、区)按需建设虚拟电厂平台,整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资源。推动黄冈高新区、麻城宋埠、红安二程、黄梅小池、罗田大崎、蕲春向桥、浠水兰溪等区域建设一批储能电站。
6月11日,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发布《沈抚示范区“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拟确定北网新能(辽宁)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北网新能沈抚示范区2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为沈抚示范区“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6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加强与供应链全球500强、全国100强企业联系对接,聚焦汽车、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建材、医药等省内优势产业,以及集成电路、新型储能、海上风电等新兴产业,着力引进企业总部和重点项目,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
6月15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比选《推动渝东新城多元特色发展实施方案及项目库策划》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研究内容包括聚焦汽车、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等“33618”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领域,交通物流、集疏运开放枢纽、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信息化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领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重大中试孵化器平台等科技创新领域,就业、医疗、教育、养老、文旅等一体化优质公共服务领域,围绕支持涪陵、长寿、垫江打造辐射渝东北、渝东南的产业高地和物流枢纽,支持南川、綦江、万盛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6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文件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部分提出,积极发展高能量比、高可靠性的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与超级电容器等新型储能。加快布局新型储能设施,形成抽水蓄能与多元化新型储能协同发展格局。
6月16日,海盐县发改局发布《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函》。文件提到正在制定《海盐县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行动计划》,探索储能应用新模式、新场景,推动新型储能深度融入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系统建设。“十五五”期间加快推进开发区200MW/40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等重点项目,规划各镇街道利用县域内符合储能建设条件的区域,每年完成5MW储能装机建设;建设一批“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示范项目。
6月1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新型能源算力枢纽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积极建设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系统,基于新能源、新型储能系统开展算力负荷与电力系统的协同优化,实现精准、动态、实时的能源调度与交易。加快推动算力与电力双向调节,建立跨节点算电协同调度技术机制,创新算电供需匹配双向管理机制,提升整体资源利用率。
6月11日,定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定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城乡电网。加强电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完善城乡配网和智能微电网布局。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在塔岭工业园区谋划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提升园区输变电能力。
6月17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装备制造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文件提出,以赣州经开区、赣县区、章贡区、信丰县等县(市、区)为核心,紧扣未来能源发展趋势,上游突破固态电解质、硅碳负极材料、氢燃料堆芯、耐高温特种合金等关键材料;中游做强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储能系统、智能电网成套装备等产品,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升级;下游拓展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光储充一体化、虚拟电厂等应用场景,构建“核心材料—关键部件—成套装备—场景应用”全链条产业体系。围绕“双碳”战略目标,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推动新能源装备应用,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和绿色供应链企业。
6月18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市政府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修订版)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强用能预算管理,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新型储能,力争全省率先建成新型储能装机100万千瓦城市。
6月18日,大连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大连高新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文件要求,抢抓长时储能发展机遇,立足全钒液流电池优势,做强产业链头部企业,带动电解液、电堆等配套企业集聚,构建先进储能产业集群。聚焦高安全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储能AI与电池管理等前沿技术,联合大连化物所等建设中试基地,突破核心材料与系统集成瓶颈,积极布局相关产业链项目。
6月1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龙凤新片区现代化产业发展规划(2026一2035年)》的通知,文件指出,构建汽车+储能协同出海生态,推动本地企业成为深圳龙头海外储能ODM核心供应商,打造车储融合、光储充一体化协同出海方案。
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再次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统筹本地区未使用储能建设规模,结合自治区已印发的新型独立储能电站建议接入落点及并网时序统筹谋划,避免扎堆建设,原则上单个储能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接网电压等级原则上不高于220千伏。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6月23,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发改委发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规模200MW,储能时长4小时。项目类型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申报。主要发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等作用。
6月23,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发布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优选公告,项目建设规模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技术类型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6月23,内蒙古突泉县发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公告,项目接入国网蒙东兴安平川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规模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6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发改委发布《突泉县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项目建设地点为突泉县境内,项目建设规模为500MW/2GWh。
2026年6月24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第一批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建设清单》,共包含15个项目,总规模2.02GW/6.08GWh。从项目规模来看,规模最大的项目为“陕西省陇县混合储能项目”,规模为300MW/1200MWh;其次为“铜川市耀州区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规模200MW/600MWh。
6月25日,辽宁阜新市发改委发布《阜新市“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主体竞争性配置公告》。本次竞争性配置电网侧调峰型新型储能项目,采用构网型控制模式,竞配总规模20万千瓦。单个申报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项目优选布局固本变电站(10万千瓦)、吕家变电站(10万千瓦)周边。项目业主需承诺建设期及并网投产2年内不以任何形式变更投资主体、转让股权或调整股东持股比例。
6月25日,西藏山南市能源局发布《山南市100MW/400MWh构网型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比选公告》。项目建设地点为山南市行政辖区域内,新建一座1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时长4小时,构网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配套建设升压站、送出线路及相关附属设施,2026年建成投产。对比选人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资产负债率、开发业绩等提出明确要求,接受联合体申报。
6月25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指出,支持新型储能技术迭代创新。将电化学储能作为主攻方向,布局建设新型电池材料研究院,开展新一代技术从材料、电芯到模组、系统全链条攻关。
6月25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要求,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新型储能电站,促进抽水蓄能健康可持续发展,创新实践“储能+冶炼”用能模式,探索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先进新型储能技术路线,拓展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长周期储存路径。
6月26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发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项目建设规模300MW/1.2GWh,类型为采用构网型技术的电网侧储能电站,接入兴安500KV变电站。项目实施主体采用联合体申报的,应明确各参股企业及其集团公司情况。
6月26日,辽宁本溪市发改委发布《本溪市“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遴选结果》,确定本溪本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旗下)申报的南芬区200MW/800MWh储能项目、本溪县100MW/400MWh储能项目为最终申报项目。入选单位应于8月31日前将投资决策文件、接网批复意见及土地手续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
6月26日,辽宁省工信厅发布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辽宁省发展钒液流产业的提案》(第13040659号)的答复,其中提到,明确聚焦锂离子储能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和飞轮储能三大重点领域。构建容量交易机制,给予独立储能未租赁容量补偿。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交易,“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获取多重收益。鼓励发电企业、储能运营商联合投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省财政统筹省科技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钒液流储能科技研发项目。
6月30日,新疆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2026年度独立新型储能优选项目投资人结果的公示》。文件显示,建设时限:2026年7月—2027年7月;储能规模:54万千瓦,储能时长6小时;项目业主: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6月30日,苏尼特右旗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苏尼特右旗2027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优选公告》,项目建设规模总规模40万千瓦/160万千瓦时,单个储能电站规模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分为两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技术类型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6月30日,苏尼特右旗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优选公告》,本次优选5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拟优选项目实施主体5个。项目总规模为1.1GW/4.4GWh。单个储能电站规模为200MW/800MWh或300MW/1200M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技术类型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项目原则应于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建设规模(时长)、不得分期建设。
用户侧

6月10日,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公共机构出现采用分布式光伏、空气能、储能、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控管理等能源资源节约与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或新建配套项目等情形时,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3年。
6月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开发区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文件在“加快绿色低碳发展”部分提出,各开发区要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绿电直接供应方式,支持完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因地制宜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积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
6月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到,高标准建设一批园区智能微电网,推动新能源、可调工业负荷、储能、充(换)电负荷等与电网融合互动。打造“源+网+荷+储+能+碳”协同的能碳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为零碳园区供能的风电、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视同纳入相关计划。
6月3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辽宁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举措》。通知在“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部分提到,拓展小微企业“三零”服务范围,沈阳、大连两市对200千瓦及以下、其他地市对160千瓦及以下全量民营经济组织继续实施低电压办电“零投资”,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绿电直连”项目试点。
6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28年)》。文件在“加强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部分提出,实施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培育计划,到2028年力争建成1—2家零碳园区和一批零碳工厂。建立健全双碳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全景监测、碳效水平评估、碳足迹认证等,拓展节能降碳技术应用场景。大力发展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等服务。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健全“换新+回收”物流体系。支持重点行业发展再制造服务。
6月16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托周边抽水蓄能电站设计园区整体储能解决方案。探索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对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中满足要求的绿电直连项目,其配套储能列入省级储能项目库。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
6月16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四川省2026年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方案提到,电力用户可选择直接参与、通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运营商(含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侧市场化响应。月度削峰备用容量交易申报最小单位为10千瓦,备用容量价格的上下限分别为5元/千瓦·月和0元/千瓦·月。日前削峰响应最小申报单位为10千瓦,削峰响应价格的上下限分别为3元/千瓦时和0元/千瓦时。
6月23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复函,原则同意《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山东恒信集团可降解塑料一体化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系山东省首批批复的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两个项目规模分别为186MW、148.8MW,总规模334.8MW。项目电源(风电、光伏及配套送出系统)、储能、直连线路由相关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恒信集团项目配建5000标方/小时电解水制氢项目进行负荷调节。
参与电力市场

6月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实施细则。区内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方面,开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需求侧等调节性资源区内共享市场交易,新型储能购电时以平台聚合方式开展跨省交易。沙戈荒大基地交易方面,配套火电、光热、风电、光伏、独立储能等以购电方、售电方角色参与,同一时段仅能以单一角色参与。参与跨区跨省送电的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月16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建议。细则明确,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竞价工作原则上于每年10月前组织。参与竞价并纳入增量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投产。实际投产时间(即全容量并网时间)较项目申报时间延迟不超过6个月的,实际投产日期前覆盖电量自动失效;延迟时间超过6个月的,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并取消3年内该项目投资方(上溯至省级)新能源项目竞价资格。
6月23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四川省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指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的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侧,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项目应在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装置。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就近消纳项目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
6月26日,河南能监办、河南发改委发布《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独立储能分发电单元、用电单元分别申报。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由市场交易形成分时电价。-12
6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实施细则(V1.0)》等四项细则的通知。明确独立储能(含虚拟电厂储能交易单元)满足条件可自愿“报量不报价”参与日前电能量市场;暂不具备条件的以“自调度”方式参与。虚拟电厂按330千伏节点建立发电、储能、用电交易单元,满足技术准入条件的以“报量报价”参与,暂不具备的采用“自调度”方式。绿电直连项目同理。
新能源配储

6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基于承载力评估结果,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差异化接网管理。红色区域原则上仅支持“全部自发自用”项目开发建设,根据源荷匹配情况,合理配置分布式独立储能设施,确保不发生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黄色区域优先支持“全部自发自用”项目开发建设,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加装必要规模的储能设施;绿色区域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各类项目有序开发、及时并网。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下分布式独立储能示范应用。
6月23日,山西吕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披露新能源项目表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表,总规模超7GW。3个项目明确配储,配储总规模350MW/700MWh。
6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的公示》。本次公示15个新能源项目,备案总规模1708.43MW。根据此前印发的《广东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竞争性配置评分规则中明确,鼓励配置储能,配置储能容量占光伏发电项目1小时额定上网电量的比例每增加1%得0.25分,该项最高得10分。
6月26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公布新能源项目共59个,容量483.6万千瓦(风电49个407.1万千瓦,光伏10个76.5万千瓦)。58个项目配置储能设备,配储比例区间36%-100%,配置储能规模约2.6GW/5.3GWh,46个项目配储比例≥50%,风光配储时长均为2h。
项目管理

6月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确定,项目入库后应在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调整出库项目重新入库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实质性开工,在6个月内建成并网,坚决防止“圈而不建”。文件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6月15日,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发改委下发《关于和丰乾源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MW/300MWh储能配套300MW光伏项目的清退决定通知书》。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备案,截至2026年6月5日仅完成14项前期手续(共18项),施工现场长期停滞。县发改委多次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整改通知,企业书面承诺未兑现。依据新疆新能源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决定清退该项目,要求企业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完成生态修复,返还优惠补贴并补缴减免费用。
2026年6月30日,海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推动我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独立储能定新规,投运前不得变更投资主体。新政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动态清单管理,纳入动态清单管理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应满足涉网相关要求。
6月30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修订《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修订条款调整了光伏、风电及新型储能场站的AVC系统测试时间要求,将新投运场站在并网后与电力调控机构AVC系统闭环运行的时限从原“30日”内延长至“6个月”内。本次修订条款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补贴政策

6月18日,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四川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提出,实施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激励。支持百兆瓦级钒液流、压缩空气储能,10兆瓦及以上容量固态电池等先进技术路线的独立新型储能,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领域应用项目,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6月18日,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明确,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利用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6月22日,福建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工业园区绿色智慧微电网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对于通过评审试点项目的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储能电池或集成系统、开关柜、变压器、充换电设备、智能微电网控制终端、电缆等绿色智慧微电网的电气硬件设备投入纳入工业固投补助和技术创新基金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6月26日,珠海市工信局发布《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支持实施高质量绿色化改造,民营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和场地自建自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或融资租赁方式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或新型储能设施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奖励标准按照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项目)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项目通过采用产业链合作创新方式采购设备的,奖补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浮5个百分点,单个企业(项目)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技术创新
6月4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试点场景方向涉及“人工智能+”电网、“人工智能+”能源新业态、“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在“人工智能+”能源新业态中,明确包含虚拟电厂多时空尺度智能协同运营、大规模车网互动智能运营优化、高耗能园区多能协同优化与智慧运营、绿电直连算电协同智能调度运营、储能全生命周期安全诊断管控智能优化等方向。
6月4日,山东省发改委等联合印发《深入推进山东省“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提到,运用人工智能优化风光电站选址布局、储能配置及电缆路径规划,实现方案快速建模、仿真分析与优化比选,缩短项目设计周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储能充放电策略,动态适配电网负荷与新能源出力变化;完善电池状态智能评估、寿命预判及故障预警功能;结合电力市场规则,智能调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峰谷套利、新能源消纳等应用场景,提升储能利用效率与经济效益。
6月4日,广东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提到,省级能源、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能源保障,推进人工智能供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支持算力基础设施与海上风电等清洁电力项目实施绿电直连,支持算力中心参与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

容量补偿
6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稳中向好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完善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制定印发《关于完善我区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更好促进新能源消纳。
6月2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本年度可靠容量补偿标准按照370元/千瓦·年(含税)执行,执行期限1年。实施范围现阶段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及省间外购电。纳入补偿范围的新建煤电机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自正式商运的次月起执行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可靠容量补偿电费由全体工商业用户用电量、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电电量、省内抽水蓄能抽水电量及外送电量进行分摊。
充储换基础设施建设
6月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设施,根据充电设施额定功率合理配建光伏和储能的装机容量。支持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型负荷管理系统或市场化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提高电动汽车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全省累计建成300万个以上充电设施,累计建成V2G设施超2500个。
6月24日,罗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成立罗定市充换电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文件指出,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充分结合我市场景应用条件,积极探索重卡充换电、车网互动(V2G)快速充换电、液冷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在具有分布式光伏覆盖的乡村,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6月8日,山东能监办发布两个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文件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提出明确要求,性能不达标的每次按当月上网电量0.5%的标准考核。一次调频死区为±0.05Hz;功率变化限幅不小于20%额定有功功率;调差率应为2%;响应滞后时间应不大于1秒,上升时间应不大于3秒,调节时间应不大于4秒;调节精度允许偏差应不超过±1%额定有功功率。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月可用率应达到100%,低于100%的电站纳入每月考核。电力调度机构按日考核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能量可用率、荷电状态(SOC)准确率。
6月11日,西北能监局发布《宁夏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确定,调频里程申报价格范围暂定为5-15元/MW。独立储能总中标容量不超过总调频容量需求的调频中标上限。为了保障储能稳定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设置单一储能AGC单元参与调频辅助服务荷电状态门槛值。
监督管理
6月23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布治理和防范“内卷式”竞争“十严禁”“十倡导”指引的通告》。文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民生消费等“内卷式”竞争高发领域,针对法定禁止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置、行政约谈。支持行业协会完善自律规范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对照合规指引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