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经营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201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说明:根据深圳证监局对我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要求,我司需对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10年度,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是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销售业绩稳定增长。2009年度,公司剥离部分长期亏损业务的处置结果,对当年利润产生不利的影响。
2、上表中各项目指标变动幅度达30%以上,主要原因是2010年度公司盈利能力大幅增加,而2009年因剥离部分长期亏损业务,对当年利润产生不利的影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0年10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披露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同时,不仅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对2010年度业绩的预计,也披露了标题为《2010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的临时公告。当时对2010年度整体预测是:净利润约4,800.00
~ 5,90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35 ~ 0.43元。
2010年11月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披露了《重大诉讼执行进展公告》(详情请见2010年11月6 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B13版刊登的《重大诉讼执行进展公告》)。该公告披露了公司就深圳龙华33927.59 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土地”)的执行纠纷,与被申请人宇丰公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在《和解协议》签订前,宇丰公司向本公司一次性足额付清人民币4300 万元。并“本次公告的执行和解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一节里强调:“截止到2010年10月31 日,该目标土地(工业用地)的账面价值为1288 万元,此次和解结果将为公司本年度带来不超过3000万元的收益(该收益未在公司于2010年10月29 日公告的《2010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中体现)。”
本次业绩快报,是以上两个公告的内容合并之结果。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刘其、总经理冯大明、财务总监林军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