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司于201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2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人钟信才董事长回避了表决)
因对于以上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不完全理解,所以董事Mr.Joerg Thaele(泰勒先生)、董事Francis Michael Piscitelli(潘达礼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佛照国轩动力能源的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佛照国轩动力能源的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
2011年1月5日,公司持股(38%)子公司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锂能源”公司)与公司控股(51%)子公司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正极材料”公司)签订借款协议,“锂能源”公司向“正极材料”公司借款2500万元作为短期周转资金。到2011年4月2日止,以上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借款利息282,071.00元已经全部归还完毕。
二、“正极材料”公司与“锂能源”公司情况介绍
1、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创业路26号4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钟信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设立时间:2010年10月25日
注册号:630000410000639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股东情况:本公司占51%股份,合肥锂鑫能源有限公司占16%股份,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占20%股份,江苏国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占5%股份,锂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占8%股份;
注:控股股东与其它股东无关联关系
2、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经济开发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大厦4楼640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钟信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设立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注册号:630000410000500
经营范围:盐湖卤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股东情况:我公司占38%股份,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占33%股份,锂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占15%股份,青海原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占14%股份。
我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两家子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同是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构成关联关系。
四、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向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4月10日,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锂能源”公司全体股东以其全部股份出具了借款担保保证函,且承诺于2011年4月10日前全部归还借款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之利息。
五、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借款由于期限短,且借款单位股东提供了担保函,风险较小,对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当年的正常经营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帮助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减少银行借贷繁杂手续,提高了公司经营运作效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第八次会议审议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在审议上述事项时,钟信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
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和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同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能源项目在青海设立的子公司。“正极材料”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对“锂能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以帮助“锂能源”公司早日实现投资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锂能源”公司的全体股东以其所持有的“锂能源”公司全部股权为借款担保,可以保证“正极材料”公司借出资金的安全,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同时我们也关注到“锂能源”公司的其它股东没有按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但公司作为两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正极材料”公司在资金闲置且风险完全可控的情况下,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有资金需要的“锂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有积极意义的。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间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11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设立广东佛照国轩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筹建锂电池生产及集成PACK基地的议案》,后于8月19日与台湾必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其它投资方共同投资建立锂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等的合作意向。
鉴于有关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国家推荐标准的变化及其它客观原因,经双方慎重考虑后一致同意暂时中止在电动汽车锂动力电池领域的合作。
为继续推进公司锂动力电池项目的进展,现我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的限公司开展锂动力电池项目合作,合资设立广东佛照国轩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份。总投资额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61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2、本公司持有合作方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8%股权,本公司与合作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为董事会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缜,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公司注册资本:11110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340100000073336。公司营业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我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8%股份。
该公司与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中山大学等密切合作,共同研发锂动力电池及其关键材料和电池应用产品等关键技术,拥有了生产锂动力电池所需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电源管理系统等四大核心技术,并拥有发明专利12项。从生产规模到已掌握的关键技术,公司目前处于国内同行前列,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在不断创新和不断开发新产品的同时,公司把电动汽车电池及电动汽车的产业化作为主攻方向,目前已成功研制出电动汽车标准电池模组,并在合肥18路公交大巴上成功应用,取得了电动汽车从尝试到正式示范运营的突破。合肥18路公交线也因此成为全国首条纯电动公交线。该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合肥市创新型企业,被列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单位,并于2009年承担了国家“863”计划课题:“合肥环境和工况差异下电动汽车的适配技术研究”。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佛照国轩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名为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项目投资额:不超过2.61亿元
4、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5、股权结构
6、经营范围:暂定为锂离子电池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准。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合资双方应于合资公司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按国家规定认缴其出资额,首期注册资金不低于50%,存入合资公司指定的临时帐户。
3、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提名三人,我公司提名二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合资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我公司提名二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提名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5、合资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 以磷酸铁锂为正级材料的锂电池,因为其安全性高、原料来源广、价格低、循环寿命长且无毒无污染,是真正的绿色能源,被认为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最佳选择。
2、投资设立广东佛照国轩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打造新能源产业链的重要举措。可以借助国轩高科成熟的产品经验与市场经验,产品可迅速进入市场。
3、本次合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各方的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