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市民尝鲜申报屋顶光伏电站 却因无产权证明作罢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5-07-23 浏览:0次

中国储能网讯:近年来,由于节能环保,灵活有补贴的特点,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受到东莞市民的关注。22日,记者获悉,横沥一市民想尝鲜,但其申报却因无法提供产权证明受阻。

 

对于大多数东莞市民来说,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还比较陌生。可家住横沥的网友“caogang”却很了解,他知道2013年以来,国家、省、市就已颁布“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允许个人安装光伏设备并网发电,“除供自己使用外,用不完的还可以卖给电网,此外还能享受相关政策补贴”。而据记者了解,今年起,自然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获每千瓦时发电量0.3元的补助。

 

按照规定,居民个人申报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明等前往电力部门进行申请。因此,“caogang”在向供电局申报时被告知,“需要提供房产证或镇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开具的产权证明”。

 

本想响应国家节能环保号召,率先“尝鲜”,却申报受阻,在咨询了横沥镇国土资源局后,“caogang”认为:“国土资源局‘不作为’,既不提供证明,也不提供解决方案。”

 

22日,记者获悉,今年,为加快推进东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东莞还出台相关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予以财政补助。其中,对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补助更高,将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为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此事经网友在问政平台发布后,市国土局进行了相关回复。据悉,“caogang”所申报宗地为宅基地,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因此市国土局无法确定该宗地的权属,所以没法提供产权证明。

 

原标题:个人申建光伏发电站 可发电自用还有补助

分享到:

关键字:光伏发电 光伏电站 屋顶式光伏发电

数字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数字储能网:xxx(署名)”,除与数字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数字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数字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